洛凡看了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,已经临近午夜了。
突然,屋里响起了门把手转动的声音。
洛凡连忙蹑手蹑脚地爬上了几级台阶,呼哧带喘地把头埋进了黑暗里。
门开了,楼道里的灯也随之一同亮了起来。
吴志远的声音飘飘忽忽地传了出来。
“那我走了,小心点,别被你老公给发现了。”
“哎呀,你就放心吧,又不是第一次了,怕什么。”女人说。
之后,就又响起了电梯开合的声音。
吴志远走了。
女人在他走后也进了屋。
洛凡这才探头探脑地溜下去看。
他推了推门,大门被锁的很严实。
没过几分钟,楼道里的感应灯就灭了。
世界又陷入了一片漆黑。
从楼梯的窗子外面透出了一缕幽蓝色的月光,那光投射在一把银白色的刀子上,映出了一个人凶神恶煞的脸。
这个人目光炯炯、脸上棱角分明,长着一对黑曜石般澄明的黑色瞳孔,年纪应该在二十来岁的样子。
他现在敲响了这家的大门。
不一会儿,一个女人的声音就隔着门板传了出来:“谁啊?”
“吴经理让我来的。”那人说。
门被拉开了,女人站在了那人的面前,她穿着一件玫红色的睡衣、长发披肩、身姿绰约,是那种典型的令大部分成年男性都垂延三尺的女人。
她长得并不美,但是很妖娆,尤其是在玫红色的衬托下,那人看到,她的脸上闪着宝石般高贵艳丽的光。
“吴志远让你来的?”她问。
“对,之前的几天酒店都是我订的。”那人说。
“他这是又怎么了,都这么晚了还让你来干什么?”女人问。
那人朝身后瞥了两眼,忽然压低了声音道:“我能进去说吗?”
女人愣了愣,随后就让开了一条缝,示意他进屋去。
门“哐当”一声又沉沉地关上了。
现在,屋子里只有女人和洛凡两个人。
洛凡离开的时候,男主人还是没有回来,整栋楼似乎都睡熟了,连呼噜都没打,挨家挨户都黑着灯,连楼道里的那些白花花的眼睛也都紧紧闭着。
他和来时一样,也是走的楼梯,因此,电梯间里的摄像头根本没有照出他的样子。
回去的时候,他叫了一辆黑车,那车的司机就和他的车一样黑,一开口就管洛凡要三百块。
黑黢黢的街道上只有这一辆黑黢黢的车,洛凡没时间和他纠缠,此时,他的怀里还拎了一包沉甸甸的粮食,他只好掏出三百块扔给了司机。
在车上,司机几次都问起他那个黑袋子里装的是什么,洛凡的心“砰砰砰”地狂跳着,不知该怎么回答,生怕说错一个字引起司机的怀疑,后来,他索性装起了傻,不管司机问什么他都摇摇头不搭话,司机觉得没趣,也就不再问下去了。
下车的时候,他的大脑还是轰隆隆作响,就像有一千只一万只苍蝇在他的脑袋里面横冲直撞。
洛凡用双手拍打了几下耳朵,又狠狠地晃了晃头,这才觉得脑袋里“嗡嗡嗡”的杂音小了很多。
他急不可耐地打开了那个沉甸甸的黑袋子。
里面装的都是血糊糊肉和内脏。
洛凡看着那些肉,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。
人活着的时候叫做人,死了以后叫做尸。
据说在古代就有吃人洗髓的说法,其实,食尸别有一番风味。
尸肉就和毒品一样,一旦沾上,这一辈子就休想摆脱了。
洛凡之前其实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沾上了尸毒,直到他看到自己胳膊上生出来的那密密麻麻的绿毛茬儿,他才恍然想到,溯溪村的什么东西被他给带回来了。
尸毒。
他怎么会中尸毒的呢?
在回来以后,他见了黄青青和贺子怡几面,不管是脸色还是行为,她们都无比正常,就和去溯溪村之前一个样,也就是说,只有他自己中了尸毒。
这怎么可能呢?
难道是个人体质的问题?如果是这样,那中尸毒的也不应该是他,而是两个女生啊。
想不通,如论如何都说不过去。
洛凡绞尽了脑汁,始终被这个问题困扰着,寝食难安。
其实在那些绿毛从他的皮肤中冒出来的时候,那种奇痒无比的感觉就已经消失无踪了,比起身体上的难受,他现在更多的是内心的种种困惑和焦躁。
有什么事情是他在溯溪村做了,而其他两个人没做的吗?
在河里洗手?不是,那天他们全都洗了。
在坟山上碰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?不是,那天被坟山上的野草划破腿的也不是他啊。
那会不会是那天因为他碰到了食尸虫的毛才会沾染上病菌的呢?那天秦华不是在贺子怡的床上跟他说了半天话嘛。
也不对,如果那虫子真的掉毛,那也该掉在贺子怡的床上,照这个说法,那两个女孩子才更应该沾上尸毒才对。
洛凡带着这个疑问过了几周平静的生活、吃了几周平常的饭,新入职的公司有食堂,食堂的饭菜虽说都是家常便饭,可是大师傅的手艺却着实获得了员工的一致好评。
这一天中午吃的是红烧肉,那肉的色泽油亮,浓油赤酱、肥瘦相间,酱汁浇在白米饭上勾人食欲、十分销魂,所有人都吃得满口流油,唯独洛凡一个人,坐在角落里紧皱着眉,他端起饭碗左看右看,又闻了闻,总觉得那红烧肉不像是红烧肉,白米饭也不像是往常吃的白米饭,可是见周围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,他便也塞了一口在嘴里,嚼啊嚼啊,越嚼越觉得滋味不对。
以前的红烧肉也是这个味道吗?还是他的味觉出了问题?他怎么记得之前在哪儿吃的红烧肉怎么会那么香呢?那是在哪儿吃的来着?
忽然,他猛地一哆嗦。
溯溪村!
没错,他所怀念的那个味道就是在溯溪村的二嫂家吃过的肉,那黑乎乎、油汪汪的红烧肉味至今还在他的口腔里徘徊不散,倒不是二嫂的手艺有多好,而是那肉本身的滋味实在令人刻骨难忘。
要说在溯溪村有什么事情是他干了而两个女生没有沾手的,那也就只有这个了,那天,在二嫂家里他吃了很多肉,而两个女生都基本上没动筷子。
他记得之前听谁讲过,人一旦吃了尸肉就会中尸毒,中毒深了就会变成一个半人半尸的怪物,永远都会将食尸当作生命当中的一部分,永世都难以摆脱。
洛凡陡然想起了他吃那盘肉时刘项云和二嫂的神情,她们脸上温和的笑,她们憋在心里狡诈的笑,还有她们催促着恨不得要将整盘肉塞到他肚子里的架势,无疑,她们绝对是别有用心。
是啊,洛凡现在最想吃的,就是那肉。
过了这么多天,尸毒早已在他的身体内蔓延开来,随着他的血液流淌遍了他的各个器官,此时此刻,他体内的所有细胞都在吵嚷着亟需尸毒的滋养。
吴志远的那个情妇是洛凡干的第一票。
他原本打算把那女人的整个尸体拖走,可是尸体太重,想来想去,他就只是割了一袋子肉回去养出尸毒再吃。
之所以选择那个女人,那是因为女人的力气小,好下手,而且他和那女人的生活没什么交集,要怀疑自然也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。
果不其然,吴志远这个花心大萝卜完美地成了他的替罪羊。
尸肉不多,两周以后,肉被吃完了,洛凡就又预备着干第二单生意。
这一次,取肉的目标是一个主动上门的女同事,名叫曹华。
洛凡在餐馆里定了位子,等待曹华赴约。
曹华脱掉了平时刻板的工装,换上了一套素色连衣裙,很是优雅。
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最里面一桌的洛凡,便轻移莲步、走了过去。
“你好呀,洛凡。”
洛凡连忙放下手机,站起来打招呼:“哦,你好。”
“点菜了吗?”
“没有,等你点。”
“我吃什么都行啊,你点吧。”
洛凡把菜单递给了她:“女士优先,还是你先看吧,我这个人不忌口,什么都能吃。”
“那我可点了啊。”说着,曹华就翻起了菜单。
盯着曹华的那张脸,洛凡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直叫。
他已经饿了好几天了,屯在家里的肉连点渣都没剩。
“你看着我干什么?”曹华注意到了他那饥渴的眼光,感到浑身不自在。
“没……没什么,你点好了?”
“嗯,我就来个西冷牛排吧,你要什么?”
洛凡喊来了服务员,说:“两份西冷牛排,再开一瓶红酒。”
服务员鞠了一躬,就离开了。
曹华说:“你不是让我陪你去医院吗,怎么来餐厅了?”
洛凡说:“约你不是要找个像样的借口嘛。”
“看不出你这个人年纪不大,城府倒是挺深的啊。”
“我这人没有城府,很单纯。”
“那说说吧,你约我是出于什么目的啊?”
“说实话吗?”
“嗯,实话。”
“自打进公司的第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你了,想要你做我的女朋友。”
曹华哈哈大笑起来:“我可比你年纪大啊,小鬼。”
“大多少?”
“我今年可都三十了。”
“我也二十五了啊,五岁不算大,我就是喜欢成熟性感的。”
“哎,你平时在公司可不这样啊,说的这么露骨你不害臊啊。”曹华翘起了二郎腿,一只艳红色的高跟鞋在空中晃悠了起来。
“喜欢是光明正大的事情,我为什么要害臊?”
“行,那说说吧,你有多喜欢我?”
“很喜欢。”
“那你等一下计划约我去哪儿啊?”
“去我家吧。”
“这就去你家了?”
“怎么,你嫌太快?”
“不不不,你定,你定,我呀……”曹华把身子向前欠了欠,一脸谄媚地对洛凡说:“今天听你的。”
第二天一早,洛凡和往常一样提早到了公司。
周一,也就是工作周的第一天,全公司都死气沉沉的,没有一个人精力满满。
洛凡是个例外。
他今天的心情好像格外好,对所有人都笑盈盈的,就像遇上了什么天大的好事似的。
一个同事问:“洛凡,你昨天中五百万了?”
洛凡说:“为什么这么问啊。”
同事说:“那你兴奋个什么劲儿,都这个年纪了,还装祖国六七点钟的太阳呢,不怕把自己给烤死!”
洛凡回道:“你可真逗。”
这一天,曹华没来上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