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超激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,对金莫名更加感激了。
“没事,一点小伤而以,包一下就好了,”金莫名抽回了手,“此地不益久留,我们得尽快离开。”
“好!”宋超激随他走出了酒馆。
寻了一个安全的地方,宋超激帮金莫名包扎手上被割伤的伤口。
流了那么多血,这个男人丝毫没有皱一下眉头,脸上依然是云淡风清的坦然,看不出任何复杂的情绪。
人在江湖飘,哪有不挨刀。
或许,这种事情经历多了,也就麻木了吧。
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,她很欣赏他的勇气和魄力。
为了朋友情谊,随时都能牺牲的男人最值得尊重。
宋超激是越来越钦佩眼前的这位俊朗的少侠了。
要不是因为她,他也不会轻易就受了伤,这份恩情,她不会忘记,她会永远记在心底。
没有一个男人这样三番五次地救过她。
金莫名甚至为了救她,差点就牺牲了自己。
如此重情重义的男人呀,宋超激心中不觉对他已经生出了好感。
是的,她是有点喜欢上这个男人了,不过,这并不是什么坏事。
虽然,他们相识不久,但是,她相信缘分也是命中注定的。
世界上没有这么巧的事情,所以,冥冥之中,已经有了安排。
回想起在酒家那惊心的那一幕,宋超激的脑海里总是重复着一个画面:“金莫名紧紧地握住那把刺向自己的剑,目光坚定,痛,却不会表现在脸上,为了救她,他竟然答应那个女老板,要交出自己的性命,她和他才认识多久呀,值得他那么付出吗?
这个男人就是上帝派来保护她的天使呀。
要不然,他的每一个笑容,也不会那么纯净透明,美好无暇。
他的淡然,他的坚毅,他的无私,他的正义,他的勇敢,他的善良,他的温暖……
金莫名一切的一切,都是欧阳天佑和公子羽身上所没有的。
在宋超激心里,那欧阳天佑和公子羽就是魔鬼,是不会真正对她好的。
她跟定金莫名了,注定,金莫名就是她心中的那个人。
欧阳天佑陪同自己的母亲刘如玉,一路颠簸,终于来到了万安寺。
刘如玉望着宏伟壮观的寺庙轻叹:“二十年了,这里依旧香火鼎盛。”
欧阳天佑也感慨:“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楼台烟雨中。”
如今,寺院能有如此大的规模,主要是皇族们极力推崇佛教,信佛在民间已经很普遍了。
乱世当前,人们都把幸福的希望寄托给神灵,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寺院经济的发展。
很多人为谋生存,逃避战场,自愿出家为僧,就这样过着平淡的一生,只可惜就此断了自家香火,这也是一种代价吧。
如今,南方正待开发,经济政治中心也逐渐南移,北方被沿边各少数民族占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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