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成哥,该起床了!”
“喔,几点了,水笙?”陈成从床上撑坐了起来,揉了揉惺忪的睡眼,问道。
“现在九点整,成哥,你先去洗个澡,我去帮你把饭菜都热一下。”水笙体贴的把早就准备好的换洗衣服递给了陈成,然后弯下腰把床铺简单的整理了一下。
水笙这副温顺小女人的模样让刚睡醒的陈成一时间食指大动,从背后突然间搂住了水笙的纤腰,稍一用力,整个身子已经覆了上去。身形纤弱的水笙哪吃得住陈成的重量,立时便被身后的男人扑倒在了床上。
“别闹了,成哥。我还得赶紧给你热菜呢。”水笙伸手到背后推了推陈成,喘着气娇嗔道。
“水笙,我现在就想吃了你,或者,你吃了我?”陈成嘴巴贴在水笙的耳朵边上,暧昧的说道。
他这句话说得有些隐晦,不过,水笙只是怔了一下,转而立即明白过来了,脸刷的一下红得像块刚染过的红布,嗔道:“成哥,快起来啦,我今天身子不舒服,你别把我压坏了。”
陈成这才想起水笙今天亲戚来了,赶紧松了手,歉声道:“水笙,你没事吧?”
水笙低头整理了一下身上被弄乱的衣服,催促道:“成哥,你快洗澡去吧,我先帮你把菜热一下,一会儿等你出来就能吃了。”
这下陈成也不好意思继续骚扰水笙,拎着衣服乖乖去洗澡了。
等他洗完澡从卫生间里出来,水笙已经把刚热好了的饭菜摆在了餐桌上,三个菜一个汤,算不上很丰富,不过看样子就挺勾人食欲的,陈成伸手捻了块红焖排骨,入口不柴也不腻,软糯入味、咸甜适口,都快赶得上饭店里的大厨了。水笙真不愧是穷人家长大的孩子,不光出得厅堂,而且还入得厨房。
“成哥。你怎么用手拿。当心别吃坏了肚子。”水笙嗔了一句。从电饭煲里盛了两碗饭。端到了桌上。
“嘿嘿。”陈成干笑两声。问道“水笙。你买酒了吗?”
“买了些罐装啤酒。在冰箱里。我给你拿。不过你一会还要出去。只能喝一罐哦。”
“呵呵。水笙你现在可真像个管家婆哦。”陈成刮了刮水笙地小鼻子。调笑道。
“哼。我就是要管住你。”水笙朝陈成皱了皱鼻子。做了个可爱地鬼脸。转身走到厨房去帮陈成拿酒去了。
等水笙回来。陈成便和水笙一块坐下来端起碗开始扫荡桌上地菜。从下午三点钟一直睡到现在。他也饿坏了。再加上水笙做地菜还真不是盖地。让他胃口大开。三两口就干掉了大半碗米饭。一抬头却发觉水笙光顾着看他吃东西。自己却吃得很少。当下便停了下来:“水笙。老看我干嘛。你也快吃啊。”
“不要,我就是喜欢看着你吃我做的东西。”水笙咬着筷子,吐了吐小香舌,撒娇道。那模样可爱极了。
陈成拗不过她,只好自己大口扒饭,边吃边说道:“水笙,待会儿吃完饭我先送你回去好了。”
“不用了,成哥,我跟家里说好了,这几天晚上都不回去睡。”水笙说到不回家睡的时候,俏脸悄悄的红了一下。
“什么?伯父伯母同意你到我这住?”陈成惊讶道。水笙的母亲住院的时候,陈成到医院里去看过其次,她爸妈倒也知道有自己这么号人,可当时自己一身混混的打扮肯定不会给她爸妈留下什么好印象,他们能放心让水笙来这住?真是奇了怪了。
“呵呵,我跟爸妈说你出差了,让我到这儿帮看下房子。”
靠,这年头,水笙这么单纯的丫头都学坏了啊!
“哦,对了,水笙,伯父伯母觉得我这人咋样?”陈成心里有些忐忑,说实话,他根本没做好到水笙家见家长的准备,而且还是去上门提亲,想想都觉得恐怖,到时候自己被水笙爸爸一脚踢出门都很有可能。
“呵呵,我爸妈都觉得你人挺好,我和你处朋友他们也放心。”水笙边说着,边帮陈成添了碗饭,动作自然而然,就像是她之前已经做了千百遍这个动作似的。
有没有搞错?我一身流氓习气,水笙爸妈居然会觉得好?难道真像MARK哥说的那样,我压根就不适合在黑社会里混,随便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出来我是个好人?不行,得问问我究竟那里有破绽。
“水笙,嗯,伯父伯母怎么会觉得我这种混混人挺好呢?”
“成哥,我说出来你可别怪我哦。”
“没事,你说。”
“其实也没什么,他们就跟我说,你这人吧,虽然打扮得流里流气,像个流氓小混混,可是你的眼睛很干净,是个实诚人,能疼人。”水笙眨巴眨巴眼睛说道,末了,又加上一句,“呵呵,我觉着也是。”
我是个实诚人?眼睛很干净?
我靠,幸好我现在干的是警局的活,要是还在金三爷手下混,指不定哪天就让人发现自己是反骨仔,还卧个屁的底。难怪金三爷会挑选我进华海警队,妈的,这老王八看来还真有两把刷子!
“那这么说,你已经告诉伯父他们,你在和我谈朋友了,对吗?”
“嗯,到家那天我就跟我妈说了,怎么了,成哥?”水笙侧着头,看着陈成不解道。
“哦,没什么。”陈成赶紧低头扒饭。
原来水笙早就跟家里人说过了,难怪会让我到她家提亲,而她一点都不担心,敢情这丫头什么都算好了啊。
一顿饭的时间过得很快,两人聊着聊着就吃完了。打了个饱嗝,陈成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,九点半了,和“扫把星”老万约好的时间是在十点整,还有半个钟头,这时候出门刚合适。
看着厨房里正忙碌着收拾碗筷的水笙,陈成有种错觉,自己是不是已经和水笙结婚了。
原来幸福真的就是这么简单。
陈成笑着摇了摇头,朝水笙喊了一声:“水笙,我要出去了,一会你记着把门锁好,知道不。”
“哦。”水笙应了一声,急忙从厨房里奔了出来,一边用围裙檫着手。
回到房间,水笙把叠好的警服从柜子里取了出来。
陈成一看,乐了:“水笙,等会儿你还是把这套警服压柜子底下吧,我看我没什么机会穿它了。”
老万今早上说的话还言犹在耳,真要是穿这么身警服去执行任务,用不着等到明年,自己指定成为被老万克死的第十九个倒霉蛋。
“怎么了,今晚上你不用出去执行任务了么?”水笙还以为陈成晚上用不着出门了,眸子里立即现出一丝欣喜来。
“不是,我们队里执行任务时穿的都是便衣,方便工作。”
说着,陈成换上了他那套标准的混混装,上身穿一件紧身的圆领T恤,套上单臂悬挂的武装带,把配枪插好,外面再罩上一件花衬衫,然后套上一条沙滩短裤,至于脚上穿的,为了方便跑路,他不得不忍痛割爱,放弃了心爱的人字拖鞋,蹬上了一双白色帆布波鞋。随手又抄起了放在床头柜的ZIPPO打火机,这宝贝可不能忘带。
对着房间里镜子照了照,看不出什么破绽:OK,一切搞定!
“水笙,我出去了,可能要很晚才回来,你别等我了,自己先睡吧,啊!”陈成拍了拍水笙的脸蛋,笑道。
“哦。”水笙低着头轻声应道。
可看到陈成转身开了门,她却又忍不住从身后一把搂住了陈成,把脸贴到陈成的后背,轻轻摩挲着道:“成哥,你早点回来,别像在燕京时那么拼命了好么?”
“嗯,别这样,水笙,我也就是去外边转个圈溜个号,别整得跟生离死别似的。听话,快放手吧,一会我该迟到了。”
陈成嘴里轻松的开着玩笑。可他却不知道,他这个圈可溜得忒大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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