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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卷 第两百八十四章 岳家军

  “哐当”一声巨响,自马小玲身后传来,众人的目光,都看向了那个穿战袍的女孩,女孩英气勃发,紧紧握着拳头。

  闪电银枪不在手,她也是岳家军人,真正的岳家军以驱除金人为主,无论什么事情,在家国大事之前,都必须绕道。

  先前马小玲与她沟通,她甚至差点以为马小玲是好人,幸好有两个金人及时出现,否则,她岳银瓶害了兄弟们,以死谢罪也难消罪孽。

  “小姑娘,你那么激动干嘛,我长得像坏人吗?”

  霍湫指着自己,又看看莫山山、岳银瓶和马小玲,他这么清秀的一个人,你见过哪个坏蛋长这么帅,你见过哪个坏蛋这么善良。

  “金人毁我大宋山河,金人就是坏人。”

  岳银瓶倔强的挺直腰杆,她岳银瓶就是战死,也不会落岳家军的威名,岳家军不杀老弱病残,不杀手无缚鸡之力的人。

  但是,并不代表她可以宽恕金人的罪过,即便在战场中,她屡次放过完颜不破,对完颜不破诞生了不应该有的情愫。

  “八百多年之后,没有宋金之分,宋会灭亡,金也会灭亡。”

  “我们三个既不是宋人,也不是金人,更不是草原人,我就是我,属于华夏大地的我,与任何势力都没关系。”

  霍湫认真的解释一遍,他不希望冒出些不必要的麻烦,咱就出来旅游一趟,没必要又是站队,又是跟人火拼吧。

  “嫂子好,我叫马小玲,在霍大哥家专业蹭吃蹭喝的忠实小妹,不仅我去蹭饭,我们全大厦的人都去蹭饭。”

  皮衣马小玲眼睛猛然一亮,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莫山山,闻名不如见面,莫山山比照片上更美,不愧是上天的仙女。

  能从女娲身边抢走她哥,莫山山的美貌和才情,绝非一般人能比,莫山山站在那边,恬静的融入山水,温柔又不失优雅。

  “山山见过小玲姑娘......”莫山山说着说着,就要开始行礼。

  “山山呐,她是现代人,不用讲究这些俗礼,直接叫她名字就行。”

  眼看莫山山要走书院礼仪风,霍湫立马拦住她,这丫头从古代再到古代,几乎没有领略过现代风格,咱们顶多握握手而已。

  “小玲好,让你见笑了。”

  莫山山立马更正过来,与马小玲打招呼的模式如出一辙,霍湫给她讲过现代礼仪,朋友之间不用在意那么多。

  “嫂子真好看,霍大哥,晚上嫂子我借走啦。”

  女流氓抓住莫山山的手,抚摸着莫山山的手背,就差把莫山山抱回家,不让霍湫夺走山山大美人。

  “霍大哥,天佑在盘古圣地出事了,他让我来宋朝朱仙镇找箭头,将他带回2004年,现在有您老人家在,我们直接回去吗?”

  马小玲遇上霍湫和莫山山,哪还管什么岳银瓶和箭头,箭头有再大的能力,也比不过霍湫大佬,女娲的哥哥。

  “小玲,命运轨迹天注定,我和山山来宋朝旅游的,并不能帮你什么,你放心,天佑此次有惊无险,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尽管去做。”

  好不容易遇到命运改写,那段在劫难逃的历史,变为在劫可逃,马小玲不去推动剧情发展,煽动蝴蝶的翅膀,地书和人书何时会出现?

  “好吧。”

  马小玲不是第一次认识霍湫,如果霍湫能帮她的,肯定不会推辞,反倒是那些不能帮忙的,她求再多次也没用。

  知道况天佑有惊无险后,马小玲可以安心做事,只要她把箭头带回去,一切都会好起来,接下来就是干活时刻。

  “银瓶你没事吧,岳家军把金人围起来。”

  箭头带着宋人将霍湫等人包围起来,一个稍微偏小的头盔,戴在箭头的脑袋上,显得有些滑稽,他的脑袋太大装不下。

  在场还剩几十个宋人,大部分金人死于血鸦之手,金人化作的血鸦,趴在屋檐上睡觉,等待着猎物逃离它们不愿进去的地域。

  金人有情,化作的血鸦后,他们认得伤药的味道,箭头等岳家军混迹在受伤的金兵里面,血鸦就没有再对他们出手。

  “这下不好玩了,我就说在房顶睡觉嘛。”

  霍湫无语的摊摊手,别说区区几十名岳家军,就是整个宋国的军人包围他,他也能带着莫山山和马小玲离开。

  凡人拿什么力量干扰仙人,霍湫掏出手机,用唯一发射的那颗卫星,定位自己这个地方,他们周围大概有几百只血鸦。

  如果霍湫等人离开,岳家军肯定全军覆没,修士之间的战斗,普通人无法参与进来,血鸦是死灵所化,承载着金人的家国情怀。

  他们死后依旧会守护者金国,直到再一次毁灭,这就是金国的情怀,岳家军此次死伤惨重,他们的英魂会跟随着箭头,化为马家的新神龙。

  “箭头,不想死就退下,他是大地之母女娲的哥哥,天生地养的神祗。”

  马小玲抓住箭头的刀,这家伙跟况天佑一样二货,无论什么原因,都不要与霍湫为敌,还在莫山山在场的时候。

  有的时候,男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,不会管你什么对与错,但凡自己的女人受半点委屈,他可以跟你拼命。

  “时光倒流。”

  霍湫也不跟他们计较,运转时间法则,将岳家军的所有人倒退回去,现在又只剩下霍湫四人,在此面面相觑。

  “小姑娘家家的,不要那么有戾气,你师傅在劫也不是我的对手。”

  据推测,在劫是上个文明的人,与盘古生于一个时代,在劫和上个文明的人,死后在永恒国度复活,永恒国度仿佛是仙界。

  他们拥有长生不死的寿命,却不能拥有爱情,霍湫甚至怀疑,那个永恒国度用的是仙界地皮,打造出来的大陆。

  只是这个大陆,不是自己在漂移,它会随着在劫而走,他们企图逆天改命,而此次计划,就是逆天改命的一环。

  “你认识我师傅,你知道他在哪里?”

  岳银瓶之所以变厉害,就是因为在劫给了她能长生的手链,以及强大无比的闪电银枪,令她的战斗力,攀登到超越完颜不破的层次。

  “当他想见你的时候,自然会出现,我要继续睡觉去了,你们聊吧。”

  脚尖随意点了点地面,霍湫跳上房顶,在铺着垫子的房顶睡下,然后他家莫山山,加入给岳银瓶化妆的行列。

  两个人摆弄了许久,给岳银瓶化好妆,莫山山不是满意,她手中快速捏印,将自己的一套新衣服,给岳银瓶穿上了。

  “嫂子,我也要嘛,你不能厚此薄彼,我眼馋枫山宝衣很久了,霍大哥死活不给我,穿上它以后,我也可以刀枪不入,水火不侵。”

  马小玲双眼直冒光,这玩意可是好东西,好的不得了的东西,如果不是霍湫只有男装,在几年前,就被马小玲打劫了。

  “也给你一件,它可以随意念变换外观。”

  莫山山拿出一套枫山宝衣,捏印施法给马小玲换上,马小玲臭美的把头发放下来,汉服马小玲依旧很好看。

  “这是仙家的宝物吗?”

  岳银瓶方知刚才自己多傻,她把箭头大哥叫过来,纯属为她陪葬,这个姐姐不仅不怪罪她,还送她一件很好看的衣服。

  “银瓶你看着我,让我给你拍一张。”

  莫山山拿出月族手机限量版,像素贼好,完全不用美颜效果,岳银瓶底子好,莫山山很满意自己的拍照技术。

  “嫂子,你还有多的手机吗?我抢的是翻盖手机,好落后啊!”

  回到2004年,马小玲打劫了一辆机车一个手机,让况复生赔钱去,她就穿越到宋朝来了,结果那人用的翻盖手机。

  “小山”建立的月上集团,所有技术都是加密的,全世界的黑客,没人能破解出来,除了月族手机,山寨机都混不下去。

  导致全世界的手机技术,还保留在翻盖机,只有少量智能手机出来,山寨智能手机压不下成本,价格贼高。

  全世界的月族手机基本一出就被抢空,月上集团不大量发布,只是说成本高,制造工艺复杂,这导致月族手机成为有钱人的玩物。

  月上集团有自己的通讯网,他们自己发射上千颗卫星,通讯网络超级牛掰,搞的其他山寨机活不下去,翻盖手机就成了仅次于智能手机的产物。

  “是你大哥给我的,你去问问他吧。”

  莫山山现在一心修仙,不去玩什么科技,她凭科技渡过升仙劫,后面就得看自己的底蕴,慢慢冲击天仙。

  她现在的实力在地仙中后期,距离天仙还有段距离,而霍湫用不了多长时间,就能成为玄仙,他们的差距越来越大。

  “那还是算了吧,我现在去打扰霍大哥,他会把我扔下来。”

  马小玲三人坐在这里聊了一晚上,岳银瓶仿佛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,从前很多的疑问,悉数问了出来,也都得到了解答。

  她自身的力量,源自与手镯和闪电银枪,自己不是修行者,反倒两件法宝的威能,令他拥有与金国大将对战的实力。

  第二天,箭头偷看到况天佑给马小玲录得投影,那个与他一模一样的人,让箭头大概相信马小玲的话。

  经过一番商量,箭头决定跟马小玲走,前提是马小玲带他们这帮兄弟逃出朱仙镇,他相信马小玲三人有这个实力。

  毕竟,昨夜记忆犹在,那个神秘的男人,让他们在原地定了一晚上,直到今天早晨才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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