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知道?我告诉你,是粮食,是让老百姓都有吃的!”何骏的语气高高在上盛气凌人,“看你的年纪,也不像当过家的模样,不当家不知柴米贵,你知不知道一个人一天三顿吃多少饭喝多少水?穿越过来的几栋楼里少说有几百人,你不知道这么多人一天得吃多少东西?”
叶海龙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,哪想过养家糊口这么高深的问题,全都被何骏问住了。
“这里是什么地方,是恐龙时代!”何骏重重地点了点脚下,“人类在这里不再是食物链的顶端,而是弱小的鱼腩,离开这栋楼,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,你们一没人二没枪,凭什么跟恐龙争食?连吃都解决不了,任什么让大家听你们的?凭什么让大家任由你们几个二货剥削!”
“你他娘的说什么!”耳环混混义愤填膺,举着刀猛地扑向何骏。
何骏一不闪二不躲,一个前垫步,抬脚照着耳环混混的肚子就是一记正踹,一脚蹬在耳环混混的肚皮上。
其他人只听到一声闷响,耳环混混的菜刀脱手掉在地上,被何骏一脚踹出一米多远,捂着肚子疼得直打滚。
何骏两只脚前后分开,晃了晃膀子,轻蔑地瞄了地上的耳环混混一眼:“谁还想试试?”
几个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,目光一齐聚焦在叶海龙身上。
他们几个好勇斗狠不假,可也就是心狠手黑这么一点长处,身上压根儿就没什么功夫,看到何骏一脚就撂倒了最狠的耳环混混,明显是个会家子,个个见风使舵地打起了退堂鼓。
不仅是何骏那一脚震慑了小混混,他身上穿的迷彩服,也让这些小混混有了一些猜疑,误认为他是个当兵的。
小说里穿越之后混得好的,都是什么侦察兵特种兵,碰上集体穿越这么邪乎的事情,又冒出了一个当兵的,不管怎么看,何骏都比叶海龙更像一个主角。
他们哪里知道,何骏这个时候,紧张的心脏都快跳从嗓子眼里跳出来,不断地在心里暗叫侥幸。
他即不是武学世家出身,也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,还真不是什么练家子。
之所以能一脚闷倒耳环混混,是因为如今的宅男,当年也曾年少轻狂,是个不折不扣的二货!
绝大多数男孩子,都曾有过一个武侠梦,何骏自然也不例外,上中学的时候疯狂崇拜李小龙,还曾买过几本公开出版的“武学秘籍”,学过一段时间,可惜半点名堂也没学出来。
大学军训的时候,军训教官表演过一次擒敌术,利落的身手令何骏的武侠情节死灰复燃,狠狠心花了半个学期的生活费,将近七百块大洋买了一条软中华送到教官那里,软磨硬泡想学几手真功夫。
可军训教官压根儿不敢收他的礼,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请求,并明言部队的纪律,绝对不能收他的东西。
何骏也是个伶俐的,明明自己不抽烟,从此之后兜里却天天装着几包烟,一有空就递给教官几根。
一条不行,一包也不行,一根总不至于违反纪律吧?
当兵的也是十**岁的大孩子,和刚刚考上大学的何骏都是同龄人,一来二去,到底是让何骏混熟了,终于赶在军训结束之前学了几手。
不过教他的教官说得清楚,这两手根本算不上什么功夫,只是格斗的基础,最多对付对付没有任何格斗基础的人,碰上真正的行家,就是挨打的份儿,千万别以为学了这两下子,就有惹是生非的本钱。
如果真碰上了危急的情况,一定要先发制人,用脚照着对方的肚子、肋骨下狠踹,近身的情况下照着咽喉和眼睛下手,绝对不能像武林高手一样拿拳头对抗歹徒的刀子。
何骏马上想起小时候的秘籍上有一句话叫做“手似两扇门,全凭腿打人”,立即心领神会,从此奉为经典,并将那几招擒敌术反复练习,直至烂熟于心。
可惜自打学会这几手一直也没碰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,刚刚耳环混混一冲上来,他的脚就下意识地踹了过去。
第一次实战就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战果,何骏兴奋得心差点没从腔子里飞出来,当年那七百块还真没白花!
不过他自己都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,更清楚这一脚运气的成分远远超过实力,那副寂寞高手的模样其实只是装出来的。
也就是有一脚踹倒耳环混混的战绩,他这副装十三的模样才能镇住其余的混混,叶海龙若是冲上来,他还真不一定能续写辉煌。
叶海龙的年纪太小,压根儿没什么城府,眼睛虽然一直死死地盯着何骏,可心中的犹疑不定却实实在在地表现在脸上,令其他几个混混大失所望。
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则,出来混的也不例外。
这几个半大孩子原本就不是什么正了八经的流氓团伙,一切的作派,都是从国外黑帮电影里学来的。
在他们的观念里,身为老大,除了要有身手讲义气之外,最重要的一项品质就是能给手下撑腰,手下挨了欺负,一定要把场子找回来!
场子就是面子,哪怕敌人再强大也要无所畏惧,否则就没有当老大的资格。
眼下耳环混混被何骏一脚踹倒,直到现在也没爬起来,叶海龙身为大哥却不肯帮兄弟出头,勉强聚集起来的人心瞬间分崩离析,就连一向最狗腿子的耳环混混,都对叶海龙失望了。
只是他们还顾及往日的情分,心里存着一线期盼,这才勉强聚集在叶海龙身边,不过叶海龙若是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决断,小团伙内部的分裂是早晚的事。
叶海龙的决定将左右局势的走向,何骏的目光始终不离叶海龙的脸庞,不断地琢磨着怎么才能影响他的决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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