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子现在就揍扁你!”那长工大喊一声,向前迈一个大步,一拳照准朱元璋的脸打了过来。乡下把式,也没有什么拳法不拳法的,反正就是一个老拳,打得倒也又快又狠,可惜在朱元璋眼里,到处都是破绽,如果从战场上随便抓来一个战斗力最低的士兵,也比这个长工的拳头厉害十倍。
朱元璋轻轻错开一步,没做什么动作就让开了他的拳头,他现在这具身体的灵活姓实在是很糟糕,还不能做到跟得上他的大脑判断,碰上高手肯定不堪一击,但对上一个普通的乡下把式,实在是不需要多快的动作。
他随手一个刺拳,正中长工的中腹部,就是肚脐的位置。经过上一世漫长的军旅生涯,朱元璋很清楚地知道,这个位置如果中拳,拳劲会冲击肋间,震动肠管、尿泡等位置,使得对手身体失灵,严重时还会损伤敌人的元气。
他这具身体很虚弱,力量不大,所以这一拳也没有保留自己的力气,而是尽全力捣了上去,一拳击中……顿时将那个长工打得身子一弓,捂着腹部连退三步,然后“噗通”一声坐倒在了地上,眼泪立即就流了口出,口水和鼻涕也一起横飞。
朱元璋连看都懒得再看他一眼,只是微微摇了摇头,像自言自语地般地道:“我说过了,打得准,一拳就够。”
那长工还心有不甘,想骂人,但是腹部痛得他鼻水横流,哪里说得出话来,只能依依呀呀地叫了几声。
朱元璋这一下出手,干净利落,一拳倒敌,当真是惊煞旁人,别说旁边的几个长工了,就连齐管事都倒抽了一口凉气。
“这小子…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?”
“凑巧的吧?肚子不经打谁都知道!”
“凑个屁的巧,换你上去照样是一拳倒。”
“这真的是朱八?”
平时欺负朱八软弱,经常拿他骂着玩的几个长工短工,忍不住一起退了半步,心生惧意。
朱元璋对他们的反应十分满意,要知道,这正是他要的效果。这两天他一味的低调,只是一方面在熟悉环境,恢复身体,另一方面也是在等待着机会。他并不是一个喜欢低调的人,喜欢低调的人也不可能当得上皇帝。历史上凭自身实力而不是靠着好老爹当上皇帝的人,无一不是擅长展现自己的能力去获得别人的拥护或者畏惧的人。
他在等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,可以光明正大地展现出自己的实力,获得别的人的认可,为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。
齐管事的眼睛微微地眯了眯:朱八还真有两把刷子,以前倒是没看出来,可能是以前他太怂,所以有力量也不敢表现,这次摔开了灵智,倒是敢出来亮相了。
“行,你也跟着一起去西固村。”齐管事一言落地,这事儿就定下了,朱元璋算是走出了重要的一步,只要接下来也能表现好,他就可以摆脱当放牛娃的生活,将自己变成像王二那样的保镖护院,虽然保镖护院也不见得有什么发展前途,但吃得好点总是对自己有利的。
朱元璋相信一句话,机会总是有的,你所站的位置高,就能抓住大机会,而你所站的位置低,就只能抓住小机会。所以,不断地拔高自己,不论在任何地方都是有利无害的事。
如果他不想法让自己站得更高,一直只是一个普通的放牛娃,等一年之后农民大起义爆发的机会到来,他也抓不住,无法成为一个历史的弄潮儿。
齐管事的身边慢慢地聚起了四五十个长工短工,这群人都是胆大的,不怕事的,通常这种人的身体也比较高大结实,朱元璋在他们之中可算另类,他的身高虽然不低,但却没什么肌肉,整个人看起来单薄得很。
不一会儿,杨超一路小跑回来了,他身后跟着还跟着白水王二。
王二今天穿着一身劲装,手上提着一根哨棍,整个人看起来有如铁塔一般,威风凛凛,十分亮眼。他人还没到,声音倒是先到了:“任村那帮王八,又来欺负咱们的人,看老子今天不把他们的卵蛋捏暴。”
“人不少了,出发吧。”齐管事吆喝了一声,一行人赶紧向着西固村赶去。
朱元璋心中在默默数着人数,他可不像齐管事那么糊涂,出门去打架,连已方有多少人都不清点,就只知道有四五十人,这样怎么安排?要知道统兵之将,必须对自己手下有多少可用之兵了如指掌,否则何谈如臂指使?即使是两个村子的农民打架,朱元璋也不认为可以轻忽。
走了几步,他就数清楚了,已方不算齐管事在内,一共是四十八人,实际上齐管事这个人是肯定不会参与群殴的,这样会丢了他的身份,所以也不能把他算进来。
已方能称得上好手的,只有白水王二这一个,另外自己也算是一个暗藏的好手,别的人全部是不堪一用的杂兵。拿木棍的有十四个,空着手的只有自己这一个,拿竹竿的最多,有三十二个。看来大多数人并没有杀人之心,只想用竹竿把敌人揍一顿而已。
朱元璋用最快的速度掌握了已方的战力情况,虽然不知道这个能不能利用上,但他还是习惯姓地做好一切工作。
马家大院距离西固村并不远,也就五六里路罢了,对于常年累月干活儿的农民来说,五六里路真不是个事儿,撒开脚丫子,不消一个时辰就到了。
朱元璋抬眼看去,只见一片黄惨惨的土地上,耸立着两个颓废的村庄,两个村庄间有一个小水塘,里面的水已经很浅了,顶多就只有半米深,可见到水塘底长着的水草。两个村庄都不大,也就十来户人家,村庄旁边各自散布着一些农田,由于此时正是春耕时分,所以农田里没有庄稼。
庄稼都还没长,急着争什么水?朱元璋心中暗叹无聊,这果然不是争水的问题,而是白水马氏与澄城县张氏之间的面子问题。你约人来打我一顿,我又约人来打你一顿,就这么在一个小水塘边扯皮,可见马氏与张氏的器量也不怎么样,肯定是成不了气候的家族。
水塘边有一群人正在耀武扬威,朱元璋用最快的速度数了一下,这群人有四十七个,比已方少一个。他们面朝着西固村的方向,显然是任村过来的,也就是澄城县张家的人,而西固村的原住民们,此时已经全部被打倒在地,躺在水塘边的“唉哟唉哟”地呻吟着。
齐管事见状,也不和对方谈叛什么的,伸手向前一指,大声道:“揍他们,妈的,敢扫咱们白水马家的面子,今天要他们好看。”
其实不等齐管事开口,白水王二已经提着哨棍,率先冲了过去,大叫道:“贼子看打!”
朱元璋摇了摇头,心中叹道:这种档次的斗殴,真不想参加,罢了!千里之行始于足下,干大事也得从小事先干起……如果不想做小事,只想着做大事,那叫好高骛远,也就别想有进步了。他抡起拳头,跟在白水王二的后面向前冲去。后面还有四十几个同伴,也一起大叫一声,冲了上来。
马家会有帮手来,张家的人显然早有准备,见到齐管事率着人来了,对方也发出一声大吼,挥舞起手上的兵器冲了过来,这些兵器也不外乎就是木棍、竹竿,打人会很痛,但死不了。
双方目的相同,都是要狠揍对方一顿。
朱元璋暗自盘算,白水王二是个“冲将”之才,只怕他一冲过去就能打得对方人仰马翻,这一架的功劳就全都集中到他身上去了,马家肯定更重视王二,而且这件事情传开之后,白水县的百姓们也会对王二更加敬佩,他的声望也会再次提高。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,一年之后白水王二率众造反,他振臂一呼,百姓们纷纷响应,正是因为他平时获得了比较高的声望,百姓们都奉他为一条好汉。
这对于想要表现才能,获得利益的自己来说,并不是一件好事。朱元璋并不希望名声都被王二抢走,他也需要好名声。
于是他轻轻一拉前面王二的衣衫,低声道:“王二大哥,杀鸡焉能用牛刀?这些家伙交给我们来对付就好,你在后面押阵,看谁遇险就去帮谁,这样更好些吧,如果你只顾着打人,就没时间照顾自家兄弟了。”
王二是个缺心眼的人,听了这话不但毫不怀疑,反而拍了拍掌道:“咦?你说得对!我这人一打起架来就啥都忘了,不行,我得顾着自家兄弟点。”他将哨棍一收,停了下来,驻足不前。
朱元璋趁机一跃,占了王二刚才的位置,也就是率众冲锋的首位……
这个位置在中国古代的军队里,被称为“先登”,也就是第一个冲进敌阵的人,在曰本战国里则被称为“一番枪”,拥有莫大的荣耀,在战斗结束之后计算功劳时,也会被算为首功!只要第一个冲进敌阵之后你能保命不死,升官发财是板上钉钉的事。
在平时普通的混混打群架时,能站在这个位置上的,都是首领人物。
朱元璋要的就是这个位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