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当心烫,好吃不?”
太香了!
虎子一个劲的点头,嘴里不停的嚼着肉丸子,连话都说不出来了。
杜玉娘看着虎头虎脑的虎子,心底隐隐痛了起来。
她生过一双儿女,是龙凤胎。
可惜孩子生下来以后,就被抱走了。
大妇高氏,没有儿女。
她若是想把旭哥过到名下,给她当儿子,杜玉娘是不敢有意见的。能让庶出的儿子变成嫡出的身份,她是高兴的。
可是兰姐儿是个女儿,她为何也要抢?
一开始杜玉娘不明白,等后来她明白过来的时候,一切都晚了。
两个孩子不认她,最后还被高氏害死了。
杜玉娘的心像被人揪住了似的,她眨了眨眼睛,把眼泪逼了回去。
大过年的,就不要提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。
反正都过去了。
今生今世,她不会再走原来的老路。
贺元庚,愿你我今生,永不相见。
就在杜玉娘暗暗祈祷的时候,青阳县县衙后院的一间厢房里,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,正背对着下人,逗弄着笼子里的巴哥。
“少爷,您看这事怎么办?”说话的这人,一身短打装扮,棉衣棉裤,还载着一个瓜皮棉帽。
他二十六七岁的年纪,五官并不出众,看起来就像一个干活的苦力似的。此人对少年人十分恭敬,主仆关系一目了然。
若是此时杜玉娘在这儿,一定会认出他的身份,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,叫裴苏,是贺元庚手下第一得力之人!此人会功夫,是贺县令特意拉拢的江湖好手,为的就是让他保护自己惟一的儿子,替他办事。
那个少年转过身来,一张如玉脸庞,顿时让屋子里变得光芒万丈,熠熠生辉起来。
此人身高六尺有余,生得一副嫡仙面容。面如玉,眉如锋,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,当真是眼波流转,风情无限。好像只要跟他对视,就会陷进去似的。高高的鼻梁下,薄唇微挑,加上他一身书生气质,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。
此人不是贺元庚又是哪个?
此等翩翩美少年,就如同一块上好的美玉一样,周身散发着温润的气质,让人心生仰慕,不敢亵渎。
前世的杜玉娘也是这样,被贺元庚的外表皮相所迷惑,被他谦逊有礼,文质彬彬的气质所吸引。但最后,当贺元庚的皮相被揭开时,他那丑恶的嘴脸,简直让人作呕!
此时此刻,贺元庚的身上,毫无戾气。他走到长榻上,掀了袍子端坐,想了想,便道:“此事不急于一时!早早晚晚,都会再见的。”
那人恭敬的欠了欠身,“少爷说的是。只是小的担心,这个杜安兴,不是什么好摆布的人。”
说了半天,这对主仆是在说杜安兴。
“呵呵!”贺元庚笑了笑,“聪明人嘛,总是有自己的打算的。他就是聪明,又能聪明到哪里去?还不是中了我的设计?暂且让他安生两天,日后再看。”
大过年的,他也消停消停。等过完了年,他就要娶妻了……
想到这儿,贺元庚不由得皱了皱眉。
高氏,他即将过门的媳妇。
家世倒是不错,就是人长得一般。
相貌平平啊!
大年三十的夜幕,如期而至。
小小的杏花沟,沸腾起来。
家家户户放鞭炮,祭先祖,准备吃年夜饭。
李氏带着儿孙们,摆供品,给过世的杜老爹和他的养父上香,磕头。
等拜过了祖先,全家人这才坐到堂屋的大桌上,准备吃年夜饭。
这顿至关重要的年夜饭,是一定要摆在堂屋吃的。也有让先人看着,一家团聚的意思。
杜家人口多,所以摆了两张桌子。桌面上有十个菜,寓意十全十美。
“今天过年,老婆子高兴,辛苦了一大年,咱们一家老小也好好吃一顿,打打牙祭!”李氏满意的看着一桌子儿孙,点了点头,道:“开饭!”
等李氏挟了第一筷子菜以后,小辈们才纷纷动手。
桌上有红烧鱼,象征年年有余,这是杜家过年时必吃的一道菜。
另外有酱肘子、红烧蹄髈、酱烧猪肚、小鸡炖蘑菇、炸萝卜肉丸子。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萝卜汤,一个白菜炒木耳,一个炖豆腐。
冬天青菜不多,除了萝卜白菜,也就只有平时积攒下来的山货可以吃了。而且吃的肉,鸡,大多都是自家养的。
杜家的年夜饭,在杏花沟,那是首屈一指。
就是杜家人自己,平常也舍不得这么吃,又是肉啊,又是鱼的,还炸丸子。天天这么吃,日子还过不过了?
一顿饭下来,全家老少都很欢喜,就连张氏脸上,也带上了几分笑模样。
李氏和两个儿子喝了两杯小酒,心情极佳,也没有那天喝闷酒的不舒坦。
农家人吃饭,讲究个气氛,不会像大户人家那样端着饭碗不吭声。一大家子人说说笑笑的围在一起,你一句,我一句的,才热闹嘛。
小虎子把小肚吃了个溜圆,嘴巴油乎乎的。杜玉娘也不嫌弃,几次拿着手帕给他擦了。
周围人瞧着稀罕,这玉娘什么时候这么喜爱小虎子了?而且把小虎子照顾的很周到,细致,那模样,可不像是装装样子。
李氏和刘氏看了,都不住的点头。
就连田氏看了,心里也是欢喜的。
小姑子变好了,她的日子也能跟着好过点,这是好事。
张氏不以为然的撇撇嘴,有什么了不起的。接着拿筷子在装鸡肉的大碗里一通扒拉,终于让她发现了那只藏起来的鸡腿。
“儿子,快,这个给你,你读书费脑子,多补补!”
杜安兴接也不是,不是也不是,一张脸涨得通红。
家里老的老,小的小,这鸡腿怎么就轮着他了。况且现在是什么时候?自己刚被书院除名,娘藏私房钱的事儿又被发现了,现在他们要好好表现还来不及呢,怎么能处处掐尖呢!
在农家,鸡腿可是有一定地位的!身份不够的人,根本不可能吃到。
张氏理所当然的觉得,自己的儿子是读书人,这鸡腿,就该他吃。
(三七中文 www.37zw.net)